深宝府函2017361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70123号建议的答复
深宝府函〔2017〕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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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20170123号建议的答复
刘文灿(等7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石岩街道河流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岩地处深圳西北部,属山地丘陵地貌,区域内共有14条河流,包括石岩河干流及石龙仔河、水田支流、沙芋沥河、塘坑河、龙眼山水、田心水、上排水等7条支流;以及直接汇入石岩水库的上屋河、王家庄河和天圳河3条河流,还有石陂头支流、应人石河、塘头地下河等3条汇入铁岗水库的河流。其中石岩河是石岩水库的入库河流,是石岩城区排洪的主要河流,自东向西贯穿石岩主城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石岩街道辖区内河流未进行系统治理,河流防洪排涝能力低。由于石岩街道辖区内部分河道堤防是由社区自行修建,部分堤防建设标准不达标,防洪能力低,部分河段不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石岩河干流河口至塘坑桥段于2008年由区政府进行了整治,达到了5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余河道均为未进行系统的整治。
(二)石岩街道辖区内河道两岸建筑及跨河桥梁挤占河道行洪空间,河道防洪能力不足形成内涝。由于石岩片区的泄洪通道为石岩河、应人石河,因河流沿线存在大量阻水建筑物,影响河道行洪,引起雍水,造成雨水排放不畅,形成内涝。如怡和纸厂8栋永久性建筑物,建筑面积约16594平方米,严重侵占了河道的行洪断面,导致龙大高速至塘坑桥段河道排洪能力严重不足,使该段河道两岸区域内涝严重;因水田支流排洪能力不足导致石龙大道内涝严重;因南天路应人石河桥、上屋河的光明桥阻水严重导致河道周边区域形成内涝。目前石岩街道办辖区内存在较大的防洪排涝压力。
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为改善石岩街道辖区内河流的防洪排涝及水环境问题,市、区政府近年来推进了应人石河、石岩河的整治工作,有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加快推进应人石河综合整治工程。该工程由区环保水务局组织实施,工程主要包括防洪、截污、生态修复等内容,工程总投资约1.3亿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85%,预计2017年底完工,工程实施后,河流防洪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确保旱季污水100%截流,有效减少铁岗水库的污染负荷。其中南天路应人石河桥已纳入应人石河综合整治工程中,目前已该桥已完成拆除重建工作,内涝问题已解决。
(二)加快推进石岩河综合整治工程。目前由市水务局负责统筹石岩河流域内10条河涌的治理工作,以确保实现全流域统筹、干支流系统治理。工程分两期实施,石岩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两个标段均已启动招标工作,一标段计划4月底进场施工;二标段计划5月底进场施工;该工程主要是在石岩河干流及沙芋沥、樵窝坑、龙眼山水等三条支流开展防洪、截污、生态修复等工程。
石岩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主要是对田心水、上排水、上屋河等其余6条河流进行了综合整治,目前二期工程已完成可研编制工作。上屋河光明桥阻水引起内涝问题,二期可研中已进行了系统的论证,但考虑到桥梁标高与周边市政道路标高的衔接问题,上屋河的光明桥拆除重建工作暂不实施,周边内涝问题将通过其他措施解决。
石岩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二期)实施后,石岩河干流防洪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流域内入河旱季污水100%截流;同时将石岩河上游1.50万m3/d的生态基流、清洁雨水剥离后,有效减少污水厂旱季及小雨期间的处理负荷,剥离出来的旱季、小雨期间的清洁雨水补用石岩河、石岩水库,将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协调市水务局加快推进石岩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二期的实施进度,争取2017年底完成一期工程建设,2018年动工建设二期工程。
(二)实施石岩河应急水质提升工程,争取2017年第三季度投入运行,以尽快提升石岩河的水质,确保石岩河干流2017年底消除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三)加快应人石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进度,争取 2017年底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使河道的行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
河流整治、内涝治理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我区河流及内涝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区将深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尽快解决污水入河、片区内涝及河流防洪的问题。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日
(联系人:房玮,联系电话:2999578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