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第20170005号建议的答复
黄紫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桃园路行人过街安全隐患的建议” 已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现依据我大队管理权限,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在南山区西路前海花园二、三期斑马线路口,加设人行横道信号灯和相应的机动车信号灯,鉴于闲时人流不密集,建议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为自助式人行横道信号灯,既不影响日常交通通勤,又保障了过街行人安全”的建议,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指示我大队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调研。桃园路为双向8车道,在高峰期上、放学时段,月亮湾大道至前海路之间的两条行人斑马线行人流量较大,车流量也较大,特别是从月亮湾南往东右转的旅游巴士等大型车辆,对靠近月亮湾大道即桃李路那段行人斑马线的过街行人冲突较为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早在2016年底,该行人斑马线就已经纳入新建交通信号灯的计划,并且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目前,该路口信号灯已处于施工建设阶段,灯杆灯具已建成,配套设施及管道正在施工完善中。我大队将会加紧跟进进度落实情况,尽快完成该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立工作,以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有序的通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同时也欢迎您对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以便我们不断把工作做得更好。谢谢!
特此回复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山大队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