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201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罗汉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情况
2013年,区政府安排政府投资审计项目82项,实际完成156项,完成计划的190%,审计金额25.87亿元,核减金额13,953.72万元,追回超付工程款248.95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232条。
(一)攻坚克难,强力推动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审计工作
近年来,我区一直将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列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组织审计力量,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努力打开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审计工作的新局面。
1.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审计进程。鉴于市容环境提升项目数多,情况复杂,审计难度大。为推动审计进程,区审计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审计工作:局一把手带队到主要被审计单位区城管局、区工务局、区城改办协调督办;建立市容环境提升项目优先审计原则,集中力量攻克审计难题;定期召开内部审计业务会,掌握审计进度;及时督促建设单位送审或完备补充资料;加强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
2.主动将同期旧改项目纳入工作重点。由于原市容环境提升项目汇总表名单未包括全区八个街道办旧城村改造项目,为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区审计局主动联系区城改办,将32个旧城村改造项目与131个区发展改革局立项的市容环境提升项目一并整理、催办和协助送审。
3.2013年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审计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年出具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含旧改项目)结、决算审计报告47份,占全年出具的政府投资审计报告数的30%,包括街景整治、灯光景观、道路黑化改造、绿道建设等工程,审计金额6.75亿元,核减金额2756.06万元,平均核减率4.08%。
4.余下项目审计有序开展。通过催办和协调,督促建设单位配合审计,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余下项目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服务,稳步推进南科大安置区工程审计工作
2013年7月,按照区政府要求和区财政资金拨付需要,区审计局派出27名审计人员的审计组,对南科大商住综合区和产业园区工程安排了预算审计。审计组克服该项目送审金额大、审计期限短的困难,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核实了预算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为财政拨款提供参考意见,督促南科大建设指挥部修改原合同约定的不合理结算方式,理清预算中存在的问题,为结算审计创造有利条件。因该预算审计工作不具备审结条件,区审计局向建设单位发出终止该工程预算审计的通知,拟在该工程结算审计中一并审计。区审计局将继续对该工程实施***审计监督,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预算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及时送审决算审计。
(三)系统梳理,持续开展廉洁审计建设
2013年年底,国家审计署对武汉、深圳等地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调研。我区积极准备,迎接调研。通过自行剖析和经验交流,系统识别我区政府投资审计领域廉政风险因素,分析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情况。一是深化廉政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廉政思想教育,加强廉政纪律和廉政教育制度学习,坚持正确导向,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基建审计人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廉政建设规范、稳定长效。制订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廉政纪律制度、教育制度、监督制度,签署审计组廉政建设承诺书,完善协审业务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从思想上、制度上和措施上强化了廉洁审计思想。三是多举措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从优选择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单位,保证审计业务实力。制定并执行严谨的基建审计流程,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确保审计质量。持续加大审计复查力度,完善审计复查方式方法。
(四)强化服务,顺利实施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审计工作
2013年,我区加大对交通、教育、医疗、市政民生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全年共完成民生项目审计127项,审计金额24.04亿元,核减金额1.37亿元。具体如下:
1.提速提效完成预算(标底)项目审计工作。全年共完成预算(标底)审计项目27项,主要包括交通、绿化景观、教育等民生项目。该27个预算(标底)项目审计实施时间平均为10.5天,均低于《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预算审计30天审结的时间期限,确保工程及时招标,加快建设速度。
2.以审促建推动育才中学等三所学校预算审计工作。2013年,区审计局在对育才中学改扩建工程、博伦职业学校迁建工程和南海中学工程预算(标底)三个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发现,这三个项目存在预算超概算的情况。为此,区审计局及时协调区发展改革局和区工务局召开专题协调会,建议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等有关单位按照概算批复的工程内容及造价,优化或削减部分设计内容后报区发展改革局调整项目投资金额,保证了工程顺利招标。
3.***审计荔秀服饰文化特色街区工程。该工程计划总投资为4865万元,是我区打造的九大特色街区之一,对提升市容环境、促进片区产业调整和业态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区审计局对该工程的工程变更、建设管理、工期控制等方面进行***审计,于2013年8月和11月向建设单位出具两份审计建议,确保该工程的顺利实施。
4.开展样板村、样板路(街)工程审计培训。为保障样板村、样板路(街)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区审计局于2013年5月23日召集了工程项目实施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样板村、样板路(街)工程审计培训,向培训人员讲解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近年来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
(五)多方协调,深入进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工作
与2012年相比,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程度更深,范围更广。区审计局高度重视,在上一年度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审计组人员的专业配备,加强与上级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经审计核实,2013年度我区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210套,完成竣工及基本建成任务5477套;对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为南山区符合人才条件的2945人(户)发放货币补贴571.70万元。
(六)锐意创新,积极完善审计复查模式
我区政府投资审计采取的是公开招标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协助审计模式(即协审模式),因此,加强审计复查是保障审计质量的必要和重要工作。2013年,区审计局锐意改革,多措并举,圆满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复查模式的转变。一是将原来的协审单位相互复查改变为聘请独立第三方复查,保证复查的中立性和客观性。2013年区审计局聘请独立第三方的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审计复查,在定额选择与组价、工程量计算、审计证据采集等方面均提出较好的建议。二是将原来的大而全复查改变为重点环节复查。2013年的年度复查以重点环节复查为主,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工程等审计难点确定为重点复核环节,做到复查重点突出、力量集中、有的放矢。三是将原来单一的年度复查,改变为年度复查加审中复查。2013年,区审计局新增了审中复查的形式,选择部分项目,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之前进行复查,根据复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协审单位进行整改,及时纠偏,然后再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充分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逐渐规范,在招标发包、基建程序履行、工程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历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都能得到较好的整改落实。但是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及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仍需加强。为此,我们提出进一步的整改建议。
(一)送审管理不规范
1.送审资料不完整。2013年区审计局共发出99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补充资料通知书,占全年审计项目数的63.5%;个别项目因缺少审计必备资料、不具备审计条件而被退回。
2.未按规定及时送审。如某项目2009年7月竣工,但未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及时办理决算,直到2013年5月30日才进行竣工决算送审,比规定延后近三年时间。由于审计时该项目部分工程已拆除,无法准确核实其完成情况,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
3.内部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如在某决算审计项目中,建设单位在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时,将未支付的设计费填写为已支付。这反映了建设单位内部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编制财务决算报表不严谨。
4.项目负责团队工作交接不善。部分项目负责人出现更换情况时,未及时进行工作交接或交接不完整,导致必备资料缺失,无法审计。另外,由于现任负责人不了解项目实施情况,造成审计核对困难等问题,影响审计进度。
5.送审费用漏报、错报。建设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及程序整理送审资料,漏报、错报送审费用,导致送审资料出现瑕疵或错误,最终影响审计报告结果的准确性。
整改建议:(1)建设单位应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责任意识,建立系统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相关责任要落实到人。(2)完善项目工期管理,加大力度督促监理、施工等单位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决算送审。(3)资料送审前应对送审资料认真归纳梳理,备齐必备资料,财务人员复核资金拨付情况,充分掌握项目实施和支付进度情况。(4)建设单位应保证项目负责团队的稳定和有效衔接,非专业建设单位应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和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流程,确保工程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建设单位加强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管理,梳理和核对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落实财务决算会签制度,保证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要将审计结果征询各参建单位意见。
(二)项目前期选址调研工作不充分
由于在项目前期对选址未进行充分调研,出现项目因选址的征地问题而取消、选址不当未能发挥效益的情况,导致出现巨大资源浪费的现象。
整改建议:(1)有关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尤其是落实选址问题,保障项目的可行性,维护政府投资项目的严肃性。(2)对项目的前期选址作好充分调研,并妥善保管未利用的国有资产,避免其闲置和流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标底和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有待提高
1.预算标底编制存在错计、漏算现象。如在某工程送审的预算标底中,其路面结构施工图中路面基层上层为15cm厚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预算编制单位错计为5cm厚,造成该子目少计约66万元;通信管线迁改工程中市话光缆接续项目因漏算工程量致使该子目少计约54万元。又如某工程送审的预算标底中,漏计地下车库入口坡道、屋顶挡墙、坡顶排水沟和跌水沟等工程内容,漏计预算价约190万元,占工程送审金额6.5%。
2.送审预算与概算批复标准工程内容、套价、标准不一致。如在某工程送审预算标底中,电梯工程、室外工程、装饰工程以及套用材料信息价的期数与批复概算的内容、套用材料信息价的期数和建设标准都存在不一致的问题。
3.招标文件关键条款有误。如某工程招标文件约定中标价为标底下浮13.69%,而拟签订合同文本约定的下浮率却为15.84%;招标文件中约定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而当年实行的计算规则应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整改建议:(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管,严格履约评价,通过有效的合同条款约束其服务行为。(2)加强对预算文件的审核力度,以确保计价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送审预算和批复概算内容和建设标准保持一致。(3)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落实对招标文件的复核把关,保障招标文件的质量。
(四)合同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合同约定工作内容表述有误。如某雕塑项目合同中约定工作内容的表述有误,与中标厂家签订的合同中也出现不符合实际工作内容的表述,这两处错误直接影响合同服务内容的认定,引发结算争议。
2.合同工期条款签订不完善。如某项目1#子工程合同工期80天,实际工期138天,工期延误58天;2#子工程合同工期10天,实际工期29天,工期延误19天。但该项目合同条款中均未对工期延误罚责作出相应规定,未能有效约束施工单位。
3.未执行合同约定。如某道路改造工程合同约定交通疏解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回收了标志杆、标志牌等交通设施,但未按合同约定将残值(约2000元)抵扣工程款。
整改建议:(1)建设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表达清晰,明确约定合同内容和权利义务。(2)应在合同中设定工期延误罚责条款,加强工期控制管理。(3)加强施工和结算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合同相关约定条款。
(五)超计划(预算)投资和超付款问题依然存在
1.超计划(预算)投资问题。2013年共有9个决算审计项目超投资计划,1个项目超预算投资(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项目),占决算审计项目数的8.8%,累计超投资计划(预算)1461万元。
2.超付款问题。2013年共有22个决算审计项目超付工程款,占决算审计项目数的21.6%,累计超付249.0万元。
整改建议:(1)建设单位应按照《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严控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2)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严格工程变更审批程序,按工程变更涉及金额划分审批权限。(3)建设单位在订立各项合同时,应当约定保留一定待结款项,待结算审计后方可结清。(4)规范工程款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审核的工程建设进度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申请拨付工程款。(5)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征求稿后存在超付工程款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或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整改期间及时并全额追回。
今后,区政府将继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大整改和处理力度,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水平,督促提高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和改进政府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及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