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选和补选南山区第六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区第六届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南山区人大常委会经审议决定:
一、增选代表3名。在南山街道月亮湾选区、招商街道五湾选区和桃源街道福光选区各增选1名代表。
二、补选代表1名。在有代表名额出缺的蛇口街道湾厦选区补选1名代表。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