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盈德气体有限公司60000Nm³h空分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珠高栏节能〔2020〕8号)
珠海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珠海盈德气体有限公司60000Nm3/h空分扩建项目节能报告》和《关于做好珠海盈德气体有限公司60000Nm3/h空分扩建项目节能工作的承诺书》收悉。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85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上述材料进行了程序性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珠海盈德气体有限公司60000Nm3/h空分扩建项目节能报告》(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404-26-03-061698)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的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司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套60000Nm3/h空分项目,包括空分系统、气体液体储罐系统、公辅设施,装置制氧能力为60000Nm3/h,制氮能力为150000Nm3/h。该项目主要用能种类为电力、蒸汽和耗能工质新水;项目建成后,原2019年一、二期项目空分装置全部停产,经过能源替代,项目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833.15tce(当量值),其中包括:电力年新增消费量为3118.92万kWh,折合标准煤为3833.15tce;蒸汽年新增消费量为0吨,折合标准煤为0tce。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19tce/万元,低于原2019年一、二期项目数值。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占珠海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比例m值为0.97,对珠海市完成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占珠海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比例n值为0.09,对珠海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三、请你司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本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指南》(2018年本)自行组织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备我局。
五、请你司按照节能承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我局将视情对项目组织现场抽查,核查项目节能报告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视情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如发现未履行节能承诺,以虚假材料通过节能审查等情况,我局将撤销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并视情将相关失信行为通过“信用广东网”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需延期或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