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始申领电子驾驶证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和驾车出行,更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9月1日起,驾驶人可以申领“电子驾驶证”。
9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看到,业务办理窗口前,不少市民正在咨询并办理“电子驾驶证”,工作人员正忙着为车主们答疑解惑。
据介绍,电子驾驶证申领非常方便,驾驶人只需要在手机上并注册“交管12123”APP,在“我的驾驶证”或“业务中心”,点击“电子驾驶证申领”即可,申领过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完毕以后,驾驶人可出示、使用电子驾驶证。驾驶人申领“电子驾驶证”后,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交管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同时“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据了解,驾驶人申请“电子驾驶证”时,需注意本人驾驶证应在有效期内。如果驾驶证状态为记满12分、暂扣、扣押、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时,则不能申领电子驾驶证。截至9月2日,我县已有8000余名驾驶人申领了“电子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