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585号
  《***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9日***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删去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四、第五条改为第六条,修改为:“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第七条改为第九条,将其中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第八条改为第十条,将其中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第九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第十二条改为第十四条,将其中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1999年7月10日***批准 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 根据2006年2月21日《***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8年1月13日《***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0年12月4日《***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 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
  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第六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第七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八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
  (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
  (二)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
  (三)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
  (四)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
  (五)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的;
  (六)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下列三种情形的,可以依照价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
  (一)违法行为情节复杂或者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予较重处罚的;
  (二)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的;
  (三)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采取其他措施又不足以保证查明的。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经营者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第十六条 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中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
  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 经营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二)屡查屡犯的;
  (三)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
  (四)转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金或者商品的;
  (五)经营者拒不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
  (六)应予从重处罚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 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缴纳违法所得的,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除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公告其价格违法行为,直至其改正。
  第二十三条 有关法律对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价格执法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经营者的商业秘密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东门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南湖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桂园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笋岗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清水河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翠竹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东湖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东晓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南山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南头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招商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蛇口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粤海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沙河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西丽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桃源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盐田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沙头角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梅沙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海山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龙岗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布吉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坂田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南湾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平湖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横岗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龙城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坪地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坑梓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福田人力资源市场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兰山区教体局组织召开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暨安全工作会议
  2. 红领巾寻访老党员红色基因共传承——新桥小学少先队员寻访
  3. 加强机关建设的又一实招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新装备
  4. ●耿学伟检查全区防汛工作
  5. 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举行永生出席并作讲话
  6. 道是有情却无名
  7. 我市第四批援藏党政干部人选确定
  8. 兰山国土分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做好一次办好
  9. 谁拥有机会———贝莱特足协杯得失谈
  10. 临沂新桥中学开展愉悦(预约)听课活动
  11. 进京车辆须办理奥运环保标志
  12. 兰山区住建局开展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检查
  13. 展望2009多管齐下助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14. 市委选派干部到街道两新组织党组织任职见面会举行
  15. 第八届亚洲科学理事会会议暨第九届海洋科技与经济发展国际论坛开幕
  16. 全民读书月营造书香青岛
  17. 市民政局扎实做好创城迎检工作
  18. ●兰山区突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9. 青岛住交会8月举行主打新交通新城市新人居理念
  2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35:54
  21. 兰山区优化服务完善机制严格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2.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新学期
  23. 兰山环保分局开展环境信访回头看成效显著
  24. 兰山区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暨五一期间安全
  25. 宁东至山东±660千伏直流输电示范工程开工
  26. 胡绍军会见台湾客人
  27. 青岛今年有139项节庆会展陆续登场平均2天半就有1个大型展会
  28. 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前四月进出口增54
  29. 市选派第一书记工作临沭县大组全体成员到兰山区方城镇郭兴庄
  30. 创出历年新高平安青岛建设展现新景象
  31. 60万件非法出版物销毁
  32. 不愿夸大伊武器威胁国防部顾问被解雇澳也传出情报门事件
  33. 青岛市文学艺术界2009新春雅集举行阎启俊致信祝贺
  34. 8431套配建保障性住房落地
  35. 市北区养老服务增添新亮点70岁以上特困老人居家养老政府买单
  36. 12345热线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37. 六项成就三项不足――足协为十年甲A盖棺定论
  38. 人文奥运遗产征集研讨圆满结束150条金点子受表彰
  39. 兰山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扎实开展开学第一天护
  40. ●我区考察团赴江苏沛县参观考察
  41.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到兰山街道调研安全生产工作
  42. 我市政府服务和开放程度优势明显
  43. 兰山街道小岭村召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培训会议
  44. 兰山公安反诈小分队开展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45. 银雀山街道城管中队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月行动
  46. 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47. 房产办证难加快解决
  48. 区农业局扎实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
  49. 全市麦收顺利结束单产总产均创新高
  50. 多措并举筑牢禁种铲毒工作防线
  51. 兰山区清明假期旅游市场情况
  52. 市妇联为女大学生创业送经验送项目
  53. 青岛七大举措确保高校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所有岗位不得提出工作经验要求
  54. 青岛农机征战南北3000多台联合收割机昨起分赴各地
  55. 党旗红商贸兴——区商务局党建引领促发展纪实
  56. ●汪沟镇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57. 国际简讯
  58. 市政协视察科技工作
  59. 临沂方城小学开展世界地球日志愿宣传活动
  60. 清明祭英烈传承爱国心临沂汪沟第一中学赴孟良崮战役
  61. 方城镇稳步推进卫健奖励扶助惠民政策有效落实
  62. 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指出白皮书再次展示中国在防扩散问题上决心和诚意
  63. ●我区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64. 市自然资源局到兰山经济开发区督导重点项目工程推进情况
  65. 岛城今冬供热已经进入倒计时各供热企业厉兵秣马万事俱备
  66. 我市开展百日战役确保旅游安全
  67. 兰山交通运输分局举办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培训班
  68. 兰山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中队向私搭乱建亮剑
  69. 银雀山街道开展应急知识进社区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
  70. 青岛荣获中国十大品牌会展城市称号
  71. ●区经信局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72. 兰山区统计局三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区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73. 全区城市防汛工作会议召开
  74. 油价不断上升气车开始走俏汽车油改气遇良机
  75. ●兰山区2014年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有序进行
  76. 兰山区多措并举开展防溺水工作
  77. 兰山区认真开展水资源纳税信息清理核查工作
  78. 教育部出台6项规范措施公办高中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
  79. 青岛国际马拉松赛标志及口号确定
  80. 面对落选曲波选择坚强
  81. 区住建局多措并举助力大气污染防治
  82. 市委副书记张若飞昨日走访老年大学并慰问老师和同学
  83. 兰山区实施第一代美国白蛾飞防工作
  84. 政企合力寻找海内外商机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力助企业开拓两个市场
  85. ●兰山区城乡学校走向零距离
  86. 首次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5大不足困扰青岛人健康
  87. 兰山区直机关工委派考核组对兰山国土分局党建工作进行调研考核
  88. 区粮食局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
  89. 市领导在市广电局调研时强调拓展宣传和经营空间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
  90. 慈心助爱新动力爱心汇聚正能量——兰山区畜牧兽医局积极开
  91. 岛城开展全市民警走访群众活动
  92. 金雀山街道天元集团党委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
  93. 日本民众集会反对向伊派兵
  94. 股份制三资企业发展迅猛单位数占全市八成效益占六成
  95. 河马石租赁房凸显实用
  96. 崂山区新年伊始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97. 于冲会见日本客人
  98. 白沙埠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99. 市知联会第四次会员大会召开
  100. 撑起民生保护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七措并举完善社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