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湾区老放映员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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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粤新广联[2016]15号)及市有关文件要求,金湾区现组织开展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身份及放映工作年限认定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通知所称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是指: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金湾区内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效证明文件的人员。
从事放映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辞退的人员和已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二、身份和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年限认定
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各镇(街)文化站领取或区政府网站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其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起止年限的相关原始材料。
村(居)委会和各镇、街进行初审核实后,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审核。
三、时间安排
本次认定工作接受个人申请时间截止至1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三灶镇文化站:0756-6165300;
红旗镇文化站:0756-7791501;
金湾区文化体育旅游局:0756-7263361。
***:珠海市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放映工作年限补助审批表
金湾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7年1月22日
***:珠海市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放映工作年限补助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