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工作征求区委政法委意见
6月25日,区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到区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科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工作(下称“社会调查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就该项工作征求意见。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工作是我区继“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后又一次对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的有益探索,该工作的实施符合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有助于体现刑罚个别化、司法民主精神,对追求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区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开展此项工作的背景、思路和意义等情况:在对该项工作有了初步设想后,随即迅速开展专门的调研工作,并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关于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区检察院表示在征求实施意见的同时,希望由政法委协调政法部门共同对该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使此实施意见更具可操作性。执法督查科听取了情况介绍后,表示将仔细研究该实施意见,并尽力支持、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