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安监局关于对209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死亡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2017年2月9日上午 08点30分,福田区侨香路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蔡平桥,男,42岁,湖北武汉人)。我局已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直报系统。现经香蜜湖派出所认定:2017年2月9日蔡平桥死亡事件的死亡原因定性为高坠导致的死亡,事件性质综合分析为自杀,故“2•09” 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死亡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范畴。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事故核销程序规定,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福田区安监局(联系人:符瀛曦,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电话:0755-83510167,传真:0755-83510167,邮箱:yjhsgdcclk@szft.gov.cn)。
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