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工作室成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我局《关于公布首批珠海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的通知》(珠教研〔2015〕60号),我市韩延辉等23名校长被确定为首批珠海市中小学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孙新等48名教师被确定为首批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充分发挥校长和教师工作室的作用,指导和培养我市骨干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拔推荐校长工作室成员和教师工作室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成员的条件
(一)校长工作室成员:全市各中小学校级领导均可申报同学段校长工作室成员。
(二)教师工作室成员:热爱教育事业,专业基础扎实,能把握课程改革教育理念,善于钻研,勤奋刻苦,教学竞赛或科研(论文)已取得一定成绩,或是区(学校)的学科带
头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工作室成员的职责
(一)积极主动参与珠海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协助主持人完成工作室计划,达成工作目标,共同营造互动、共进的氛围。
(二)参与工作室的课题研究,在工作室主持人的带领下,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出经验,出成果。
(三)不断学习先进经验,传播新的教育理念,协助工作室主持人做好培训教师工作,帮助乡镇教师提高专业水平,促进乡镇学校的发展。在自己提高的同时,带动其他教师共同进步。
(四)在本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实践工作室主持人工作理念,积极主动探索具有自我个性特点的教育教学方法和途径。
三、工作室成员的确定
(一)自愿报名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申报对象填写《珠海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见***1),经所在学校同意推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报市教育研究中心师训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2124126),邮箱:zhjyjpxb@163.com。
(二)由市教育研究中心与工作室主持人从推荐人员中进行遴选,确定工作室成员候选人(5-10人),报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工作室成员名单,并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工作室组建时间安排
(一)2015年12月21—31日,珠海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工作室成员申报。
(二)2016年1月中旬,对推荐申报人进行筛选,面试;确定并公布各工作室成员名单。
(三)2016年1月下旬,举行工作室挂牌仪式。
***:1.珠海市校长工作室名称
2.珠海市教师工作室名称
3.珠海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