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珠海市财政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财政和推进财税改革为中心,主动服务,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努力推进财政法治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部署,协调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财政体制。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目标,深入落实《珠海市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加强市级统筹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市和区财政关系。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科学划分和落实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权责,建立完善本级财政承接改革、深化改革的制度体系,包括专项资金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统筹、项目库管理等。三是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改革。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先后出台7批28项税费优化政策,市财政局格执行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迅速成立减税降费工作专班,迅速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策落地。1—10月,我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达到96亿元,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将连续第二年超过百亿,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出台《珠海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协助市纪委监委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三是切实做好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衔接工作,承接一批省财政厅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地级市财政部门办理事项,涉及委托类事项13项,重心下移类事项8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三)众志成城,全力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一是聚焦支持疫情防控,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制定《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制度》,搭建防控应急物资流通全流程管理机制。二是启动紧急采购程序,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坚持规范化、集约化、便利化原则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采购。三是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和防控物资的管理使用,做好与疫情相关的报告和发布,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四是紧急出台资金保障办法,加快疫情防控资金的审批速度,做到一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使用单位。五是保障抗疫支出应保尽保,积极筹集财政资金保障落实市委市政府“暖企十条”“复工复产十条”以及稳增长“1+7”系列综合性政策措施,所需超30亿元资金均得到有效落实。
(四)落实教育培训,搞好自身建设。一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于年初印发《珠海市财政局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相关法律知识融入财政干部职工的业务工作中,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查,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二是组织全局干部每年统一在珠海市干部教育培训网及学法网上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普法考试等,由专人负责登记学时,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确保人人学法个个懂法。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由省财政厅举办的宪法知识学习辅导报告会视频直播,并于“12.4”宪法宣传日举行我局宪法集体宣誓仪式,争当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四是充分落实《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全市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现场庭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五)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办理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委办转来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认真进行研究,依法依规及时提出回复意见。二是认真研究,审慎回复意见,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局、立法机构发送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从财政角度仔细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三是严格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纳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四是建立长效清理机制,根据机构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本年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整理,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服务专业化。一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按照我市法律服务协议采购规则,与律师事务所续签合同,由协议律师每两周一次到市财政局现场提供服务,并按要求实行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备案和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制度,保障市财政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做细做实法制服务。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财政资金股权化投资、国有资产划转、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合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为财政工作保驾护航。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把学法懂法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打造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队伍。
(七)对外做好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加快互联网财政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高财政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财政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三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研究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
(八)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适时开展对财政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印发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制定了《珠海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及《珠海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公开,促进财政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四是健全财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两法衔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按程序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一是我局于年初制定了2020年的普法工作计划,把落实好“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搭建以案释法工作平台,每年法治宣传案例不少于2个。利用局门户网站定期发布最新财政惠民政策,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定向培训、企业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财税政策宣讲及专题政策解读,组织开展财政法制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切实把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以案释法制度、社会普法宣传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了《全市财政系统学习贯彻民法典专题培训》等四场视频讲座,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学,有针对性地加强与财政工作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学习。将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让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带头学起来。发放民法典实用学习读本200册,做到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本,让干部职工随时随地、想学就学。开展“走近民法典”微信有奖答题活动,广泛发动干部群众踊跃参与,超过5000人次参与了答题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2020年度广东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我局2020年在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在提高领导干部财政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上还有待提高;三是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中,普法的形式创新不足;四是在规范性文件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和***管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和***批示精神,大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其余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财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督促。二是科学规划,明确任务。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珠海市财政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整个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并下发各单位部门贯彻执行。三是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出台《珠海市财政局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本年度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宗,由“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研究,积极应诉,法院采取书面审理并最终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六是抓好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好民法典宣贯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工作:一是聚焦财政主业,抓好收支管理,坚持依法理财,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财政资金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精简权力事项,最大程度简化办事程序,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全局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四是加强法制教育及宣传,着力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素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珠海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