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三步走开展游泳场所量化评级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辖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提升游泳场所整体卫生水平。2013年4月至7月,罗湖区卫生监督所立足辖区实际,积极开展了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主要分三步来落实。
第一步:明确对象,动员培训。目前,罗湖辖区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游泳场所经营单位有73间。4月26日,罗湖区卫生监督所召开了游泳场所卫生知识专题培训班,正式拉开了2013年游泳场所专项整治、量化评级工作的序幕。辖区50多家游泳场所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卫生监督员对今年游泳场所专项整治、量化评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游泳场所的卫生要求;详细讲解了游泳池水质处理的步骤、过程、工艺流程及要点,水处理的常用药剂、水质检测方法和补水注意事项,要求各游泳场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责任到人,并对照《深圳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手册》的要求自查自纠,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
第二步:结合自评,现场评审。根据经营单位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各游泳场所认真落实有关工作。首先对管辖单位进行分析,根据其实际情况及能够达到的目标,给予不同的要求并督促落实。其次对各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后,要求各经营单位根据量化评分表的内容逐项对照进行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评结果上报监督部门。最后根据各经营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现场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待整改达标后再予以核定级别。
第三步:量化评定,分级管理。根据“深圳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相关评定要求,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截至2013年7月31日,共完成了辖区73间游泳场所的量化分级初步评审工作,完成率达100%。其中A级单位6间,占评级单位的8.2%;B级单位30间,占41.1%;C级单位37间,占50.7%。评审结果经市卫生监督局组织复核后,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同时向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通报。
通过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了辖区游泳场所的整体卫生水平,有力保障了游泳市民的身体健康权益。
罗湖区卫生监督所 何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