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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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市招生办,各直属学校:
现将市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珠机编办〔2013〕103号)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于6月19日前登陆广东省事业单位管理网,对本单位拟公开的年度报告、经费收支、法人基本信息、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受奖惩、接受捐赠及其使用等公开内容进行重新核对及修改完善,并于6月24日前将填报资料打印一份,报我局人事科审核。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保证年度报告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2121315)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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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108.0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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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7:33: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