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岗区新能源基地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公告
龙岗区新能源基地地块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社区,经核《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共有29581.44平方米用地位于现行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须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方可办理该建设用地方案图等后续用地手续。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编制了龙岗区新能源基地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并上报市规划国土委审议。现方案已经2015年1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调入地块共1块,位于龙岗街道宝龙社区,面积29581.44平方米,在土地管制分区中为有条件建设区。经核查深圳市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入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说明:经核查,此部分用地未见出让等用地手续;经地调研,现状为未利用地,用地范围并未发生建设,用地实地现状与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存在误差)、农用地(林地)和未利用地(裸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经实地调研,尚未开发建设。根据深圳市龙岗204-01&02号片区[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新能源产业基地总体建设用地方案个案调整)中,调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
二、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面积29581.44平方米;经核查深圳市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林地、园地、坑塘水面和沟渠);调出地块尚未编制法定图则,在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中,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及水域(E1),调出地块调整为非建设用地与图则用地功能无冲突;用地情况:经核查深圳市征转地情况,历年农用地转用方案以及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调出地块部分用地已征转,面积为5050.83平方米。地块范围内部分用地已发选址意见书深规土选LG-2010-0072号,经核查此选址意见书为淤泥渣土受纳场,淤泥渣土受纳场作为淤泥渣土堆放场地本身不会发生建设,且该选址意见书已过期作废。调出地块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未见出让等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从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面积29581.44平方米,从允许建设区调出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9581.44平方米,龙岗辖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
四、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6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网站和地址浏览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 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龙岗街道办、坪地街道办、宝龙社区和六联社区。
***: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前)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前)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4月27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8918029 传真:2891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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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300.jpg
附图2: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300.jpg
附图3: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300.jpg
附图4: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3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