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大新地区法定图则南山医院荔香中学与新安学院涉及地块个案修改的公示
根据南山区政府关于南山医院改扩建和荔香中学迁址重建工程有关工作安排,南山区人民医院及南山区教育局分别向我局来文申请调整相关地块规划指标,因涉及[大新地区]法定图则个案修改,根据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上述项目涉及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南山医院改扩建项目:
拟将荔香中学用地范围的一部分(即T202-0144宗地除西北侧教师宿舍楼和南侧荔苑小区18栋、19栋以外的用地,包含图则08-21地块的一部分,面积约2.9万平方米)并入南山医院现状地块(T202-0033宗地,包含图则08-18、08-17及08-19地块,合计面积约5.4万平方米),二者合并成为医疗卫生用地。
上述用地原规划指标如下:08-17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2837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综合医院,备注:现状保留;08-18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54732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综合医院(2000床),备注:现状扩建;08-1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2328平方米,备注:规划;08-2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学用地,用地面积35579平方米,配套设施为中学,备注:现状保留。
现拟对上述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如下:08-17、08-19、08-21地块的一部分与08-18地块合并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用地面积88969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综合医院(2000床),备注:现状改扩建,同时取消原规划建议性道路。08-21地块剩余部分分别重新编号为08-17、08-19,用地性质为中学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1098平方米、5257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二、荔香中学迁址重建项目:
拟将原新安学院及区检察院用地范围(即图则04-17、04-37地块、04-15地块的一部分以及部分规划市政支路)一并纳入荔香中学迁址重建项目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办学规模按48班初中设计,并安排配套地下公共停车库。上述用地安排涉及[大新地区]法定图则地块控制要求调整如下:
上述用地原规划指标如下:04-15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7676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4-17地块:用地性质为政府社团用地,用地面积21301平方米,备注:规划;04-3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4494平方米,容积率2.5,备注:规划(落实深规土规许字04-2001-0083号)。
现拟对上述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如下:04-17、04-37地块、04-15地块的一部分以及部分规划市政支路合并调整为中学用地(GIC53),地块重新编号为04-17,用地面积30722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48班初中、社会停车场(库),备注:规划。
三、公示期为30天,自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27日,公示时间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南山区[大新地区]法定图则南山医院、荔香中学与新安学院涉及地块个案修改项目公示图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26978474,传真:26978406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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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大新地区]法定图则南山医院、荔香中学与新安学院涉及地块个案修改项目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