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赤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的公示
日前,深圳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申请办理赤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该项目属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坝加固、副坝加固、新建隧洞(总长554米,其中213米隧洞,341米为压力钢管)及附属设施、完善出库监测设施等。经核,该项目用地面积约73510.06平方米(已扣除G11401-2790号宗地面积,约为399.759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现对该项目建设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自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1月25日止。详细情况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查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特此公示。
联 系 人: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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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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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坳水库除险加固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