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42号)要求,将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80名“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面向全市各行各业技能劳动者,重点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等领域,评选推荐15名候选人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的领导;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部队驻粤单位,下同)生产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操作技能,职业技术在市内处于先进水平,能够解决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关键的生产技术问题,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革新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甚至全国的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的技师或高级技师(含同等职业技能等级)。
(二)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技师或高级技师(含同等职业技能等级)。
(三)在本单位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四)在全国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并在本单位贡献突出者。
(五)具有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南粤技术能手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1);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供,要求控制在1000字左右,着重突出候选人为本单位、本行业和市、省、国家做出的贡献、取得的成绩、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
(三)证明材料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奖励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所有复印件统一用使用A4纸复印,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字样并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印章。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件,一式六份,并请提交电子版(以“申请人+申报单位+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为文件名),电子版材料可发送至邮箱:sznljs@hrss.sz.gov.cn。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中午12:00;申报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57室。联系电话:0755-88123195。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特此通知。
***:1.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
2.关于开展第四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42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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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doc
关于开展第四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