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省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用途第一批)的通知
市教育局,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用途,第一批)的通知》(粤财教〔2018〕68号)精神,现下达我市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用途,第一批)974.25万元(详细各区分配表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使用工作。
二、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专款专用,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特此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用途,第一批)的通知》(粤财教〔2018〕68号)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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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用途,第一批)的通知》(粤财教〔2018〕6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