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光明新区动员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
“商家有欺诈行为,赔偿金额由原来的一倍提高到三倍了……”3月15日,新区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公明天虹商场门前举行。活动现场,多个单位设立了服务台,以宣传《新消法》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吸引大量市民驻足咨询,现场热闹非凡。
完善消费维权体制 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今年,新区结合“新消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主题,结合光明实际,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执法行动、扩大消费维权队伍、消费安全进学校、进企业等系列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广泛传播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分组向广大市民派发《新消法》等宣传资料。据介绍,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新区消委会等新区职能部门在过去的一年里,牢固树立为消费者和经营者两大主体服务的思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而今年的“3·15”意义尤其重大,《新消法》历经多次修改,终于在今年的3月15日开始实施,新区各职能部门将以《新消法》实施为契机,齐心协力,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局长卢越表示,今年,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不断完善消费维权体制建设,为消费者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光明新区消委会、动植物检验检测、烟草专卖局、盐务局、卫生监督、检验检疫、消防、供电、电信等职能单位还设立了宣传咨询服务台以及投诉台,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安全、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知识,并解答和处理消费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创新维权机制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光明新区消委会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强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数据显示,2013年,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04宗,其中食品违法行为143宗、商标违法行为90宗、特种设备违法行为29宗,共罚没人民币124万余元。
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严查各类制假售假行为,主动出击,破获多起价值上千万的大案,总案值达3000多万元,共查获假冒光碟14437张、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13万余件、魔声耳机12000余套及各类假冒商标标签20余万张。
与此同时,2013年,该局共受理12315、12345热线投诉1467宗,受理办结率达100%。进一步探索完善,应对热点投诉举报问题处理机制,制定分局集中申诉、举报工作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共处理集中申诉举报190件。新区消委会积极开展***调解,确保调解成功率,并与执法部门有效互动,将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件,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切实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精心组织辖区义工开展《新消法》培训,提高义工的消费维权意识。并依托辖区U站扩大宣传效果,动员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消费安全进校园、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建立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