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项目的询价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宣传职业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职业教育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我局拟开展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项目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要求
1.充分宣传我市职业教育,展示我市职业教育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2.策划拍摄全市职业教育展示视频,着重介绍我市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办学成果、展望职业教育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前景等。
3.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发动,多层次、全方位充分展示我市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在粤港澳职业教育合作交流、学校管理、校园文化、特色项目建设、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核心素养培育等方面的特色亮点。
4.大力宣传国家、省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尤其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粤菜师傅工程》《广东“技工”工程》等文件有关政策,推介全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择优选登各校典型活动案例、典型宣传报道案例,并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媒体推荐报送。
5.印刷《聚力内涵品质提升,打造湾区职教高地----珠海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巡礼》《湾区工匠,筑梦风采-----珠海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巡礼》及制作配套电子手册,让广大市民了解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与贡献。
6.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活动周各项活动,督促各职业院校上报并落实本校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协调各职业院校组织职业教育活动周及启动仪式技能展演,围绕活动主题,以“三走进,三贴近”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亲民的体验服务活动,充分展示各校职业风采。
7.具有承办教育类项目的经验并有成功案例。
二、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或备案的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有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的丰富经验,了解职业(技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近三年以来(询价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四)需提供和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本人则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采购人核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遴选原则
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250000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含税)。超出预算价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条件的单位递交报价单,最低价原则选取供应商。
四、报名事项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7月13日下午3:00到市教育局一号楼六楼会议室递交采购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到下午3:30。采购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及行业执业资格许可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简介、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本次项目报价单。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密封。现场开标后,我局将选择最低价者中标。
五、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高职科,联系电话:0756—2121436。
特此通知。
珠海市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