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38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福田区前期办来文我局申请在翰林学校现有风雨操场加建一层1010平方米羽毛球馆,改扩建后一层用作乒乓球馆,二层为羽毛球馆。该事项涉及[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38-10地块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38-10地块位于福田区彩田路与梅东二路交汇处东南角,规划用地性质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用地面积为30682平方米,配套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38-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38-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30682平方米,配套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福田区梅华路124号莲花街道办事处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翰林学校门口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
http://zsy.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8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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