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关于平沙镇美平广场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海市平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报来《关于申报平沙镇美平广场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号:2018-440404-48-01-812194)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提升广场景观环境,推动城市景观风貌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传承历史文化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城市品质、丰富人民群众生活。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平沙镇,北临迎雁路,西接平塘路,东南临平沙河,占地面积3780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和景观工程。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1846.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92.44万元,二类费186.42万元,预备费167.89万元。项目资金由平沙镇政府自筹解决。
四、审批依据文件
1.《关于平沙镇美平广场绿化提升工程的资金证明》;
2.《关于平沙镇美平广场绿化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的函》;
3.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平沙镇美平广场绿化提升工程)。
五、其他
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落实各项手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批,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本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期满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