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司法信息(每日工作动态)第12期
【工作动态】
2010年第一季度人民调解情况。本季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1933件,同比上升9.0% ;调解成功1783件,成功率为92.2%,同比下降0.8% ;协议履行率100%。人民调解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群体性案件的调解难度较大,导致调解成功率稍下降。一是从区域来看,香洲区受理纠纷1107件,斗门区309件,金湾区285件,高栏港区140件,高新区76件,万山区7件,横琴区9件。二是从案件类型来看,赔偿纠纷861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4.0%,占受理总数的44.5%;家庭纠纷与邻里纠纷共29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0%,,占受理总数的 15.0%;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和劳资纠纷共40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9.5%,占受理总数的 21.0%。三是从受理单位来看,司法所(调解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以及驻派出所、法庭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受理1623件,占总数的84%;村、居调委会受理310件,占总数的16.0%。(市局基层科)
斗门区局积极创新培训形式提高调解工作队伍业务素质。该局以工作、学习例会为平台,对全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的司法所干警和专职调解员,在调解基础知识和调解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上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一是以典型案例谈体会。结合全区近期矛盾纠纷特点,有针对性地挑选数量最集中、案情最复杂、最具典型性的合同纠纷案件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负责该案件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结合调解实践,畅谈调解工作体会及感受。二是加强分析,改进调解工作方法。由专业律师从法律专业角度和一般调解方法方面,对案件简要情况、调处经过和调处结果进行详细的剖析、点评,对案例处理的技巧进行把脉、出招。同时,根据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引导专职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时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般性方法:首先是认清法律事实,其次是基于事实进而找法,再次是运用方法与措施进行调解,最后是综合判断,得出结果。三是巩固学习效果。组织专职调解员就所学内容向律师进行现场提问,进行学习讨论和交流,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斗门区局)
◇4月21日,斗门区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在乾务镇召开了全区依法治镇(村)创建工作现场会议。(斗门区局)
◇4月28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李希跃处长一行到香洲区局进行调研,充分肯定香洲区局所开展的社区矫正前期准备工作。(香洲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