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珠海市2005年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5〕18号)
珠府办〔2005〕18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安委办《关于珠海市2005年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安委办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六日
珠海市2005年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市安委办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做好2005年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宣传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贯彻落实***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通过全民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加大全民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安全整治,推进企业加强基础建设,依法强化监督监察,搞好综合治理,为巩固发展全市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进一步好转的形势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冼文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鲁修禄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克军局长任副组长,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会、旅游、劳动保障、宣传、教育、文化、团委、妇联、质监、海事、外经、国资、水务、气象、渔政、供电等部门、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以及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珠海电视台和珠海电台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夏克军局长兼任。
三、实施步骤
2005年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4月15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认真按照珠海市2005年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定目标、定任务,层层分解量化,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和办法,切实做好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教育的准备工作。
(二)宣传教育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地开展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31日)。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对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区、经济功能区。通过安全宣传教育,达到如下工作目标:
1.各级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专兼职人员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抽查合格率达到100%;镇(街道)、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70%;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其他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达100%;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安全主任配备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社区居民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各类学校在校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各类企业员工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农村人口受教育率达到60%以上。
(二)有关部门。
1.安监部门。通过在工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类企业员工受教育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公安部门。一是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使公路沿线农村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机动车驾驶人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大、中、小学生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今年内,国道、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创建率达到100%,城市主干道沿线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创建率达到95%以上。
二是通过开展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使社区居民受教育率达到80%,各类学校在校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各类企业员工受教育率达到90%,农村人口受教育率达到60%以上。
三是通过开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使相关使用、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市民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民爆“四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建设部门。通过建筑施工安全和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使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市民燃气使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4.交通部门。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危险品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交通运输企业注册安全主任配备率达到100%。
5.质监部门。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使特种设备相关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注册安全主任配备率达到100%。
6.海事部门。通过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危险品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注册安全主任配备率达到100%。
7.渔业部门。通过渔业船舶安全宣传教育,使渔业船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渔民相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8.旅游部门。通过旅游安全宣传教育,使旅游景区景点单位、旅行社、酒店、旅游车船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注册安全主任配备率达到100%。宾馆、酒店至少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培训,确保在岗员工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掌握逃生自救知识。
9.教育部门。通过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使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在校生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和各类事故自救基本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0.文化部门。通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影剧院、演出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1.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使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12.卫生部门。通过卫生系统安全宣传教育,使医院门诊、住院部人员密集场所和小门诊、小诊所等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市民食品卫生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3.环保部门。通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14.经贸部门。通过在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和餐饮场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使其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上述场所至少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培训,确保在岗员工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掌握逃生自救知识。
15.水务部门。通过水务系统宣传教育,使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16.气象部门。通过有关气象方面的宣传教育,使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气象灾害预警、防雷减灾、气球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17.工会。通过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使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18.团委。通过对全市青年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使各类企业、学校等单位的青年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19.妇联。通过对全市妇女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使各类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妇女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0.供电公司。通过安全用电宣传教育,使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和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以上各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详见附后的《珠海市2005年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一览表》。
五、工作要求
(一)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素质,使社会成为一个进行安全教育的大课堂。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互相配合,狠抓落实,集中宣传,大造声势,使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生命价值这一核心,树立“人文关怀”和人性化宣传教育理念,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作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以基层为主,以企业为主,以社区为主,注重实效,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教育活动,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传播安全文化,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我市各新闻媒体要在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期间,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可开设宣传安全生产的专版、专栏,安排播发有关安全生产的公益广告。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安全管理不善、不重视安全隐患治理导致事故的典型案件和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强化全社会安全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为安全生产大局服务。
(四)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类企业、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要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五)为保证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适时对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年终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