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雪象体育公园二期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龙岗区林地公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雪象体育公园二期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建设。
二、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社区、水径社区。
三、使用林地面积:林地面积共0.5516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8月2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28918210,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雪象体育公园二期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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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象体育公园二期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