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现代制造业培训中心基地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龙岗区中心城黄阁坑社区,主要是对租用的工业厂房根据训练中心的教学培训功能进行改造、装饰及外墙修补清洗等。租用厂房建筑面积为12 183平方米。由深龙发改〔2010〕468号文批复项目概算并下达计划总投资1 281万元,纳入龙岗区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从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B类职业训练中心试点基地项下列支。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实训楼A、B栋改造,宿舍楼A、B栋改造,办公楼及合班教室、厨房扩建,变电所及室外电气等工程。建设单位为区职业训练中心,设计单位为上海沪防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由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该工程主体于2010年5月27日在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合同价为8 456 191.11元;实训楼C栋改造工程于2010年12月20日在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合同价为749 636.62元。该工程主体于2010年6月4日开工,同年11月2日竣工验收合格;C栋于2011年3月8日开工,同年5月6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结算已经区职业训练中心和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12 005 681.99元,审定总造价为11 149 ***3.97元,核减金额856 038.02元,核减率为7.13%(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审计日,区职业训练中心共收到区财政局基建科拨入该工程款项9 093 716元,共支付工程款7 771 1***.43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56 038.02元。多计原因主要如下:
1.基地改造主体建安工程和实训楼C栋改造建安工程因单价及工程量有误调整,分别核减801 420.33元和37 394.69元。
2.其他费用多计17 223元。增加的临时屋盖工程设计费按实际完成造价计取,核减5 449元;C栋施工图审查费按相应的设计费计取,核减1 170元;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计取,核减9 200元;C栋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按其中标价计取,核减1 404元。
(二)工程结算造价超出中标合同价较多。实训楼C改造工程中标合同价为749 636.62元,现审定造价为887 789.07元,超合同价18.43%。主要因标底漏计部分工程量和增加临时屋盖工程等签证增加造价较多。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工程于2011年5月6日全部竣工验收,2012年3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56 038.02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56 038.02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11 149 ***3.97元进行结算。
(二)对工程结算造价超出中标合同价较多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施工成本。
(三)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