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龙岗区展位制作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点在深圳市会展中心,是对2011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龙岗组团展位进行装饰制作,展位面积216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地台搭建、顶棚造型、内部构架装饰、灯光设备租赁等。本项目未经过发改计划立项。因时间紧迫,建设单位经报区领导及区财政局同意,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本项目建设单位是区人力资源局,施工单位是深圳市华艺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合同价为409 800元。现场施工时间为2011年11月2日至11月3日。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427 813.37元。经审计,审定总造价为392 805.71元,核减35 007.66元,核减率8.2%。各项工程审核情况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经查证,该工程的资金来源于龙岗区财政局下拨的人才高交会及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经费。截至审计日,区人力资源局共支付工程款386 82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35 007.66元。核减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
六、审计处理意见
对多计工程造价35 007.66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35 007.66元应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392 805.71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