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沙区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资金多发追回公示
在2016年南沙区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我局发现我区存在5艘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发放错误情况。具体原因为该批渔船已达到限制使用船龄,2016年油价补贴应当按照标准金额70%发放,但是油价补贴电脑管理系统未能对渔船船龄进行正确辨识,导致实发金额超过应发金额。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渔业成品油价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南沙区海洋与渔业局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广州市南沙区海洋与渔业局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南海[2016]30号)精神,我局决定按照油价补贴工作纠错程序对有关多发资金进行追回,该批渔船共有5艘,涉及多发资金25530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1日起到2017年12月22日止,共10日。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本单位公章。
监督电话:南沙区农林局 电话:84987045
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 电话:84955530
***:2016年南沙区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资金多发追回名单
广州市南沙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