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贵州友安劳务有限公司送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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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我局依法受理了马正国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贵州友安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HLT8AX8,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甘河村黔中大道贵安国际数字文化产业园1号楼1单元13层3号,法定代表人:彭定友)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201***********6)。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201***********6)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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