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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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2日发表
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下在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公告如下:
广州市花都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广州市花都区众城为老志愿者协会
广州市花都区志愿者协会
广州市花都区蓝天助学协会
广州市花都区协力青年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协会
广州市花都区飞翔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协会
广州市花都区青萌公益发展中心
广州市花都区蓝天救援促进中心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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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0:46: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