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乡镇统一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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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2日发表
近日,我市民政、卫生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整合资源归口办理。民政、卫计、教育、住建、人社各部门将各自负责的救助工作,归口统一纳入乡(镇)政务或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统一、规范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并统一窗口服务标准,统一窗口标识,实现标识、政策、职责、监督电话上墙公示。
规范救助申办流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在接到救助申请事项后,及时受理、转办给相关救助部门,相关救助部门在各自职责规定时限内审批办理救助申请事项,将审批办理结果返回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统一反馈给救助申请人。
实现救助平台全覆盖。计划将在2015年6月底,在全市187个乡镇统一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并充实工作力量,安排落实专门工作经费,通过统筹协调、优化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办理的规范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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