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第二届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项目采购询价函
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第二届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
(二)项目预算:7.25万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一家机构开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第二届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超过10家)评定活动。
(四)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熟悉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区情及人力资源相关政策。
3.供应商需有组织评定活动项目和评审服务经验,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有前台服务和电话咨询经验,承接过类似政府项目并能提供证明材料优先。
(五)项目任务和服务要求:
1.开展评定活动宣传和动员:召开政策宣讲会1场以上(每场参与企业80家以上),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评定活动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机构参评,通过文件通知、电话、QQ、微信等方式向150家以上企业宣传评定活动;
2.供应商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接收参评单位提交的参评材料并作初步核对处理;根据评定标准和条件,对参评材料进行初审、整理、登记、核实和分类、汇总,并对参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等工作,材料初审时间控制在20天以内;
3.进行现场评审:供应商安排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制定合法、公正、公平、严密的评审程序对参评单位的经营场所对照评分项目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控制在25天以内;供应商确定不超过10家入选机构名单,提交区评定工作小组;
4.资料整理及撰写分析报告:评定活动完成后,对参选资料进行整理,并将入选单位的材料移交我局进行归档;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高质量分析报告,总结本次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5.对入选区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的,发放证书和牌匾;
6.其他:供应商应随时接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检查。
二、申报时限及材料
供应商必须于2021年7月23日前,向我局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将以下材料送至我局:
(一)项目报价函,服务报价表(***1);
(二)项目计划书(***2);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具备本项目履行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应密封,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材料送达地址: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815室,邮编:510530,联系人:奚萍,联系电话:82509261)。
(四)确定中标:我方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中标者,并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我方要求拟定实施方案,拟制服务协议,我方按服务协议与中标单位进行财务结算。
***:1.服务报价表和项目计划书.docx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