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创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强基工程,大力推进5所农村敬老院适老化改造,不断提升床位使用率。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在发展定位上向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完成9所试点农村养老院标准化升级改造,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个。坚持公办、民办两手抓,有序推进康养中心、医养结合康复中心建设,标准化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9个、农村幸福大院78个。
规范化管理。坚持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三项改革、四大机制、五大保障(改革创新服务理念、改革拓展服务范围、改革厘清服务边界;创新市场准入机制、创新多元投入机制、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创新双向考评机制;确保老有所养、确保老有所医、确保老有所靠、确保老有所乐、确保老有所安)的公建民营运营模式,规范化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兜底性保障。拓宽服务对象范围,在托底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探索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老人全部纳入养老中心集中供养,并同步开展社会有偿代养。目前,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2806人、建档立卡失能老人协养680人、社会代养186人,有效助推脱贫攻坚。
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补充作用,成立了县、乡、村三级老年人协会组织,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达92%,深入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乐龄工程,推行由基层老年人协会代管运营辖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大院,有效开展代购代送、巡访巡诊、结对帮困、纠纷调处、文明劝导、公益宣传等服务,惠及老人3.5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