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招)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邀请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3家单位参与投标报价,特此公告。
本项目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共确定1家服务商。
(二)服务费用及资金来源:最高限价人民币49万元,财政资金。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必须具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截至采购人发布公告日);
3.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服务商指派常驻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
2.法律专业毕业,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
在黄埔区行政辖区包括广州国际生物岛执法范围内,服务商需为采购人(含下属无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成立一个法律服务团队,团队内需至少有5名执业律师。在法律服务团队中,需指定1名执业律师为常驻法律顾问。常驻法律顾问每周2个工作日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开展坐班法律服务,团队内的其他律师则只需完成常规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常驻法律顾问保证在采购人遇到重大紧急情况随叫随到。服务商及指派常驻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日常法律服务
(1)为采购人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采购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3)提供法律咨询、依法提出建议;
(4)参与采购人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意见;
(5)代采购人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法律文书;
(6)参与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工作,提供疑难、重大案件的论证和法律意见;
(7)协助采购人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8)参与随队执法工作并提供法律咨询;
(9)办理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2.专项法律服务
(1)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各类诉讼(含一审、二审、再审)、仲裁、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等法律事务;
(2)为采购人在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的执法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包含参与诉讼,草拟文书、代理诉讼等。
3.提出法律意见要求
服务商应当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书面法律意见书应当由服务商指派的常驻法律顾问本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负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六)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和现场答疑会。
(七)常驻法律顾问需要更换时,服务商应指派有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律师,并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采购人认为所指派法律顾问不能胜任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商限期更换。如服务商不予调换,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按照实际已产生的法律服务时长支付费用。采购人已支付的服务费用,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结算。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服务费用:以中标价为准,超过49万元为无效投标。(服务商自行承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要的广州市内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报价包含所有税费且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服务费、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含一审、二审、再审)、申请行政强制执行、仲裁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投标及递交资料方式
(一)服务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相关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证书,指派执业律师资格、工作经历和经验、代理完成的诉讼案件等相关材料。
(二)投标材料应以文件袋密封装存,并在封面上注明“xx法律顾问服务投标报名材料”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加盖公章。
五、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投标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予接收。
(二)邮寄材料或直接送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620。联系人:何女士,咨询电话:020-82116105。
六、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见***),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从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方面综合评定以确定中标服务商。
七、中标通知
采用电话通知方式,未中标服务商恕不另行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23日
***
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从技术、商务、价格方面综合评定以确定最终得分,并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最终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
(一)技术评分
(二)商务评分
(三)价格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