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海龙路238号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荔湾区海龙路238号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由 广州市荔湾区国资委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 。项目教育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湾区海龙路238号地块教育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二、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
联系人: 何德文 联系电话: 020-8151779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757***87/134****0214
三、项目概况:荔湾区海龙路238号地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路238号,场地占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地块原为广州市鹤洞水泥厂工业厂房用地,该地块已纳入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按要求需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资金来源:集体资金
五、承包方式:中标总价承包
六、工程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路238号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标段划分、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规模:地块土地总面积6.209公顷
3、招标内容:地块作教育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中标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作量清单,合同服务范围还应包括:
(1)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文)、《***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以及《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以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等最新、有效的规定,承担广州市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的荔湾区海龙路238号地块教育用地环境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评价,编制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2)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200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和《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等要求,开展本项目的场地调查、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相关调查和评估工作;
(3)按照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现行有关规定,按时、保质完成并提交编制地块教育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并报送和通过广州市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技术论证和备案;
(4)向招标人提供与完成项目所需要相关资料清单;
(5)编制《荔湾区海龙路238号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6)负责上述《报告》的评审、论证和批准、备案等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部评审论证批准过程的费用。根据评审论证要求完善报告,直至通过市环保部门审批、备案和满足教育用地开发的要求。
4、招标控制价: 310 万元。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服务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包报告编写、评审、备案)。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公示的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名单内(提供查询网站公示打印页)。
(6)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项目负责人在企业信息登记中;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十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 3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7 日
(二)报名时间(含本日,节假日除外): 2019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至2019年 3 月 7 日 16 时30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单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三)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达现场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受理。
(四)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五)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三、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9:30-10:00 (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二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11号之十六);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需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
电 话:020- 81517796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11号之十六
十六、本公告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 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 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 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投标申请人声明.docx
2招标文件.doc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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