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6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6月1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8-8112389,0818-5336021(达川区政务大厅)
传 真:0818-8112388
通讯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升华街健康巷53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达州市达川区石板罗东方矿山废弃再生资源回收场项目 | 达州市达川区石板罗东方矿山废弃再生资源回收场 | 达州市达川区石板镇铜宝村1组
|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0m2,主要建设包括:加工区、办公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混煤3万吨。
|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安装材料轻拿轻放;材料装卸过程洒水、厂区道路硬化;进出车辆冲洗。 营运期:(1)废气:整个厂区设置大厂棚,四面围挡加顶棚,在顶棚下0.5-1.0m范围采用防尘网围挡(便于风干水汽扩散),同时底部修建2.0m高砖砌挡墙; 破碎区位于厂棚内部,破碎机进出料口安装集气罩收集粉尘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皮带运输机封闭,且皮带输送机进出口设喷雾装置; 拌料场位于大厂棚内部,拌料场设置雾炮机喷雾作业; 煤矸石堆场位于项目厂棚范围内并设置防尘遮盖,设置喷雾装置,同时堆场与车辆回车场之间需要修建挡墙,只留车辆进出口; 成品堆场位于项目厂棚范围内并设置防尘遮盖,设置喷雾装置,同时堆场与车辆回车场之间需要修建挡墙,只留车辆进出口; 装卸过程洒水、厂区道路硬化;在本项目东侧出场口设置1个洗车台(15m×4.5m×0.2m)、沉淀池(沉淀池容积约 10m3),车辆进出时清洗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 ; 汽车尾气自然扩散。 (2)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沉淀后回用于厂区车辆冲洗。泥煤堆场渗滤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保证设备良好工况、加强设备维护及维修以及禁止夜间生产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相关部门文件:1. 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