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越秀区东风西路兴隆东街地段风险评估机构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和《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2017〕18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前期工作,拟对越秀区东风西路兴隆东街地段房屋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现征集相关第三方评估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兴隆东街地段,涉及户数不超过30户。
二、相关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申请人应具有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经验或资质;
(三)自2011年1月至今,在广州市范围内有完成不少于一项社会稳定评估工作,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业绩。须提供查询方式及证明材料(委托书、服务合同或评估报告等)。
(四)在越秀区承办的评估服务工作中没有不良记录;
三、时间及地点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3日
递交资料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17:00
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28号2楼
联系人:叶工、侯工,电话:020-83185338
四、报名时须提交资料应包含:
(一)报名函;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后取回);
(三)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五)主要业绩及历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六)报价函。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投资料应密封。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