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领会******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省脱贫攻坚办近期组织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在五年过渡期内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结合通川区工作实际,现将近期工作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人口(以下简称“两户”)进行动态监测,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常态化开展“两户”“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脱贫户收入达到2020年脱贫标准的1.5倍以上(2020年脱贫标准为:4100元),有效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20年脱贫标准的1.5倍且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20年脱贫标准的1.5倍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产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区、乡、村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1、监测步骤
一是乡镇街委、区级行业部门根据《初步监测对象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不够稳定的(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等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
二是各乡镇街委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对“两户”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三是根据走访情况,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符合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20年脱贫标准的1.5倍且有返贫风险,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两户”作为监测对象,填报《初步监测对象花名册》,上报乡镇街委审核汇总后报区脱贫攻坚办审定。
四是区脱贫攻坚办收到乡镇街委报送的《初步监测对象花名册》后,组织区级“两不愁三保障”部门及时入户核实后进行审定,确定是否作为新增脱贫不稳定户、新增边缘易致贫户,并将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委,乡镇街委组织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采集新增边缘易致贫户信息,填写《新增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乡镇街委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易致贫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以后每月发现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扶系统录入)。
五是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每月对国家系统中的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至少开展一次走访,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发现“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上报乡镇街委,乡镇街委初审汇总后上传至区脱贫攻坚办,区脱贫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区级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街委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防止返贫致贫。
六是销号管理,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区级行业部门向区脱贫攻坚办提出书面销号申请;区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国扶系统中完成销号。
2、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来抓,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实行动态帮扶和限时办结,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帮扶力量要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区委组织部、各帮扶单位要及时督促提醒本单位派出的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帮扶责任人发现“两户”有返贫致贫风险要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所在村)。
(二)强化组织实施。区脱贫攻坚办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街委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巩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工作落实。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对已预警监测帮扶的对象,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补短帮扶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确保工作质效。
(四)强化督查问效。区脱贫攻坚办将对此项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和定期“回头看”,对发现直接影响脱贫攻坚成果的问题,交相关乡镇街委或行业部门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持续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对影响全区脱贫攻坚成果的提请追责问责。
达州市通川区扶贫开发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