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检查
看楼的市民注意了,楼盘均需按照不少于80cm×120cm的标准公示预售房源的销售进度控制表(下简称“销控表”)以及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只用A4纸打印或者公示不清晰的都不算数。17日下午,广州市住建委再次对市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未落实明码标价、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应公示的资料未按要求公示,检查仍发现有楼盘没按要求公示。
巡查1:销售几经翻找才找出A4纸大小的销控表
17日下午,广州市住建委执法人员到天河区2个楼盘进行检查。其中一个楼盘销售大厅内放置了“阳光购房温馨提示”的告示牌,上面列出了楼盘红线以内以及以外的风险提示,比如红线以外的变电站、垃圾中转站、工厂等。
但是执法人员在现场看不到销控表。销售人员一开始解释称,目前房源已经卖得差不多,“只剩下几套”,但具体剩下多少套销售人员也答不上来。后来销售几经翻找,才找出了一张A4纸,上面显示剩下11套预售房源。执法人员仔细一看,发现销控表还是10天前的记录。销售人员其后又解释说,正在做一个更大的公示牌。
“销控表要每天更新,公示尺寸不小于80cm×120cm。”执法人员说,用A4纸打印的销控表不清晰也不规范。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楼盘并没有公示预售证原件,只是公示了预售证的复印件,这也是不规范的行为。最后,执法人员对楼盘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7天内改正。
巡查2:中介门店未挂出备案证明
随后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3家中介机构,在位于中山大道中77号的一家门面名称为“世联行”中介机构门店,店内并无悬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店内的中介人员也找不到《备案证明》,后经查询,该中介进行了备案,但是其营业执照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上的名称与门面名称不符,为此执法人员按规定将案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执法人员在另外2家中介门店,抽查了店面水牌上的2个房源,发现均有业主委托书、业主身份证、房产证等复印资料,证明是真实房源。执法人员表示,中介门店均需明示营业执照、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水牌上的房源售价需与业主委托书上一致,房源面积也要和房产证上一致,确保是真实房源。
规定:公示内容不得“躲猫猫”
根据广州市住建委去年12月底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需公示企业信息、项目信息、销售信息、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其中销售信息就包括已备案的商品房销售方案、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商品房销售进度控制表等。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公示包括油气库站、危险品仓库及其他危险场所、高压线路、微波信道、无线通讯基站、规划的路桥、隧道,等等。
“销控表必须把所有获得预售证的房源列出,已出售的要写明已售。”执法人员说,销控表不能仅仅公示在推的房源,要把全部获得预售证的房源都公示出来,让消费者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公示尺寸是有要求的,避免消费者东找西找。根据《通知》,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能“躲猫猫”,公示内容应放置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采取公示栏、公示簿等方式。公示栏尺寸不小于150cm×240cm。公示簿尺寸不小于30cm×40cm,封面标注“信息公示簿”字样,公示簿不少于2套,首页设信息目录,公示内容按目录序号设置。商品房销售进度控制表和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公示公示尺寸不小于80cm×120cm。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通知已经过了试点阶段,要求全面执行,市民若发现有楼盘未按《通知》的要求公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