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揭市商务[2017]72号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18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
进口贴息事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18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字[2017]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口贴息专项资金是我省促进先进设备和技术进口,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进口增长,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请各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申报。
二、加强申报材料审核。申报企业(单位)应根据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等相关规定,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各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7年版)》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企业(单位)提交的材料,校对商品税号、商品名称、技术名称等要素,核实***、海关报关单、合同或设备参数证明等资料原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形成审核报告(含***1-3)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此外,已申报了中央、省财政补贴的进口产品、技术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报送要求。有关申报材料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18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字[2017]10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2017年7月6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 黄锦锋 林希 电话 8768012 市财政局 林 维 电话8239073)
***:(粤商务贸字[2017]10号)/uploads/swj/upload/file/20170711/2017***********2416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