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为促进邻水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规范化实施,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1〕11号)以及邻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邻水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批复》(邻府复〔2021〕7号)等文件要求,需面向本县遴选一批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为项目承接实施主体。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邻水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补助内容及标准
项目名称:水稻生产机耕服务项目,分2022年春耕和2021年冬耕两个作业段。
实施范围:东槽片区和西槽片区水稻生产主产区;
实施规模:4万亩;
平均补助标准:36.5元/亩;
补助金额:146万元。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能为水稻种植小农户提供机耕作业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二年以上,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2.具有机耕生产托管1000亩以上的服务能力。
3.具备完成机耕生产托管服务的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
4.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项目实施区域种植户提供机耕作业服务。
5.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6、须在中国农服平台登记注册,且通过审核已纳入服务组织名录库。
三、申报材料组成
1.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固定办公地点、农机具存放地和机耕服务作业设施设备的图片资料;
4.作业人员信息表;
5.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6.除首次申报社会化服务主体之外,需提供已参与社会化服务且加盖鲜章的作业合同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各申报主体要按序组织好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于2021年4月16日17时前上报至邻水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县农业农村局将及时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资格和服务能力评审,最终遴选出一批合格的服务主体,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报名地点:邻水县农经站
联系人:吴晓玲、张先奇、曾姣
联系电话:0826-6922863
***:1.邻水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
2.邻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业人员信息表
3.邻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拥有农机具信息登记表
4.邻水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综合评选办法
特此公告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