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农业局内设机构
根据封开县农业局主要职责,县农业局设9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5名
1、职责:协调机关政务、事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后勤服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新闻宣传、文件材料的收发、打印、保密、档案、信访接待、安全保卫、清洁卫生、车辆管理、印章管理;承担材料综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及基建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编制地方财政拨给农业各项经费以及本部门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监督局管各项资金的使用。
2、岗位及人员配置: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1名,财会2名。
(二)政策法规股3名
1、职责:组织研究拟订农业有关产业政策;组织和检查监督农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负责对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条款的审核工作;负责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农业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协调职能科室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农资市场监管及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依法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行查处及跨市、县行政区域农业违法案件的组织协调查处工作,对局直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组织农业、渔业的综合调研;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价格、进出口等政策工作;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审批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的工作。
2、岗位及人员配置:股长1名,科员2名。
(三)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挂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3名。
1、职责:组织实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宣传贯彻农村承包合同的法规、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工作;负责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调研、监测、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
2、岗位及人员配置:股长1名,科员2名。
(四)市场信息与科教外经股 3名。
1、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掌握指导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常规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掌握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反馈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农业部门对绿色食品的生产和规模经营;负责组织绿色食品的认证审核、上报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并实施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管理、指导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体系工作;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引进动植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组织科技成果的申报、评审、上报和管理科技成果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民教育工作,组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负责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宣传贯彻农业对外的法规、制度等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农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外向型农业发展情况调查;负责组织农业招商洽谈、农业展览展销。
2、岗位及人员配置:股长1名,科员2名。
(五)种植业管理股(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3名
1、职责:拟订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和发证工作;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负责种植业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方针政策,制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项目前准备和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检查监督项目开展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负责项目区业务培训工作。
2、岗位及人员配置:股长1名,科员2 名。
(六)渔业管理办公室 2 名
1、职责:负责渔业行政管理;拟定渔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措施,组织指导渔业结构调整和科技推广;负责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保护,指导渔业执法队伍建设、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管理;负责渔业生产统计、渔业经济调查、系统信息管理发布,重要渔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及实施管理;负责水产种苗、饲料、药物、病害防治、渔业机械、渔具渔政及水产品加工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渔港、水产品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处理与毗邻省、市的渔业关系。
2、岗位及人员配置:主任1名,科员1 名。
(七)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 名。
1、职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的政策和法规;拟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措施;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引导农业机械化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农机化的示范推广应用、人员培训、重点科研项目的论证、开发;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化推广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救灾柴油的安排和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2、岗位及人员配置:主任1名,科员1名。
(八)人事股(与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 4 名。
1、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社会劳动保险、培训教育、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本局和直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出境有关审查手续。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务、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武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举报、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党和国家规定的有关离退休干部政策、法规;负责审核、办理干部退休有关手续;负责组织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及负责开展党组织活动工作。
2、岗位及人员配置:股长1名,副股长1名,科员 2 名。
(九)、农村工作综合协调股2名
1、职责: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拟定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调查研究全县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反映我县的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和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等工作;综合协调县直涉农部门和市驻封涉农单位的有关工作。
2、岗位人员配置:股长1名,科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