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盈峰家园杯羽毛球赛事2
2012年高要市“盈峰家园”杯羽毛球混合团体赛规程
一、比赛项目:羽毛球男女子混合团体赛
二、比赛时间:2012年11月24—25日举行。
三、比赛地点:高要市新星羽毛球馆(南岸城区西部和平路盈峰家园东南面)。
四、参赛队伍组成:高要市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可以组队,社会各界羽毛球爱好者可自由组队命名,参赛队伍中的运动员不限于本单位,但须符合运动员资格。
五、参赛运动员资格:
1. 具有高要市户籍(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或高要市范围内单位的干部职工(以社保证为准)。
2. 身体健康。
六、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高要市南岸城区西部和平路盈峰家园销售中心。咨询电话:138****4633。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
3、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a.填写好参赛报名表(可在羽协邮箱打印或到报名点索取)
b.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证复印件和健康证明)。
c.每支队伍限报10人,如领队和教练员兼作运动员,需在报名表中列明,否则不得上场比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4、报名费:每队500元。
七、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成多个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前两名队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再决出比赛获奖队伍1—8名。
2、本次比赛的项目设置和顺序:男单—男双1—混双—男双2(年龄总和大于或等于80岁)--女单。小组赛最后一轮的出场顺序以抽签为准,小组赛打满五场,淘汰赛比分一方到三即结束
3、 运动员上场比赛前,请先向裁判员出示身份证原件,确认后方能参赛。
4、 每盘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每场三局二胜,每局21分直接得分制,赛至20分平分时先获得2分者胜,29分平分时先到30分者胜。
5、本次比赛参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6、本次比赛采用川越700球。
7、大会可能根据赛事的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场次,希望各队积极配合,服从安排。
七、奖励办法:
1、参赛运动员可获留念运动衣一件。
2、奖项设置视参赛运动队数的多少设1—8名不等(少于24队设奖前6名,大于24队则设奖前8名)。
3、奖品:1—3名奖杯,4—8名锦旗,以及 “盈峰家园”。购房优惠券。
4、奖金:第一名:2500元,第二名:2200元,第三名:1800元,
第四名:1500元,第五名:1300元,第六名:1200元,
第七名:1000元,第八名:800元。
八、其他
1、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并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均由保险公司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处理,赛委会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责任。
2、凡参赛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取消参赛成绩。
九、裁判长和裁判员由高要市羽协指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高要市羽毛球协会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