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业城市服务办公室关于推荐2021年青岛市创业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
青岛创业城市服务办公室关于推荐2021年青岛市创业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单位:青岛创业城市服务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12-16
索引号:|文号:青创服办发〔2021〕2号|
市创业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创业城市的十条意见》(青发〔2020〕16号),更好激发城市创业热情,汇聚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能,市创业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拟于2021年底遴选一批创业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对青岛“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通过挖掘一批、选树一批、宣传一批创业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充分激发青岛城市创业带动就业的内在活力,全方位打造适宜创业创新的“热带雨林”。
二、推荐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对象
全市创业城市建设的服务者和参与者。
(二)推荐名额
2021年市创业城市建设典型案例50个。
三、基本条件
1.在依托产业赋能创业、集聚资本驱动创业、汇聚英才支撑创业、强化创新引领创业、优化生态助推创业方面成效明显,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具有一定代表性。
2.在创业城市建设“政、产、学、研、才、金、服、用、奖、赛”十个方面的支持体系中起到了良好的支撑和带头作用。
3.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夯实了创业城市建设的根基,提升了城市创业活跃度。
四、推荐程序
(一)报名推荐。采用逐级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成员单位、各区(市)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推荐条件进行申报推荐,认真填写申报推荐表。事例说明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案例要突出主要做法、效果等,效果描述要注重实效性,不超过 1000 字,报送单位应对报送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申报推荐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2月22日(下周三) 前将***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创业城市服务办公室”;企业或社会组织(团体)可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qdcyzb2018@163.com。
(二)公示。创业城市服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市创业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名单,并对涌现出来的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
五、推荐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推荐活动是加快推进市委“青创十条”全面落地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青岛市创业城市建设的正向激励措施。各成员单位、各区(市)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次推荐活动的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格标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要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政治关、程序关、事迹关、条件关,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推荐典型案例的代表性、典型性。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推荐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业城市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增强创业城市建设的内生动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
***:创业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申报表
青岛创业城市服务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0532-8380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