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龙华镇五桐村扶贫路工程
屏山县龙华镇五桐村扶贫路工程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以屏扶贫移民函[2018]136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屏发改比选备案﹝2018﹞138 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摇号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龙华镇五桐村扶贫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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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屏山县龙华镇五桐村 |
实施时间 | 9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准) | 其具体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请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
建设资金 | 涉农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1、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该固定价比选工程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承包人通过现场踏勘自行确定施工红线范围外三通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施工道路),施工水源、施工道路自行实施,施工动力电源自备发电机,其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各比选申请人请自行复核工程量,按图施工,结算时的量、价均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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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屏山县龙华镇五桐村扶贫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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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屏山县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比选申请人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如有造假行为,公司列入黑名单。项目经理和班子成员均无在建项目,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职。
(2)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即使抽中也会被取消中选资格。
(3)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本工程按屏府函[2017]45号和屏府办函[2017]29号文件执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 (结算时单价同总价比例下浮)、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结算时单价同总价比例下浮),再自愿到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交于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府井9栋-1-2号):
(1)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经理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注册企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
(5)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6)缴纳的年度抽取保证金复印件。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日(至少2个工作日)。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18年9月 3日(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9 月 6日 12 时00分 (北京时间)截止。
3、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4、.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 | 二次报价 | 36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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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项目业主定于北京时间 2018年9 月6 日15 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报价方式,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现场报价单必密封完整)最低的9人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
3. 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按屏山县相关政策处理。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邮 编: ***5350
联 系 人: 曾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831-5702678 08317201059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 1. 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2.工程量清单
3.施工图
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日期:2018年8月 23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