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气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山县气象局的主要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二、部门概况
气象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职能股室2个即:办公室、防灾减灾科。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气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18.1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5万元,追加项目拨款102.6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8.156万元,其中:防雹、降雨炮弹经费补助4.3万元,农经网运行经费1万元,气象哨和炮点经费9万元,车载火箭维护经费1.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65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7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气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气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气象局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防灾减灾科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国土海洋气象支出,主要用于:防雹降雨、气象哨和炮点运行、车载火箭维护、炮点整改、脱产干部驻村扶贫、人工影响天气。
(二)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主要用于:建设向家坝库区四要素自动气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