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社工站公益行项目系列一—开学第一课未保先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民族兴。为贯彻执行《未成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护自救能力。千山区社工站特邀请辽宁东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天阳律师,在开学的第一天走进甘泉学校为学生们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和拒绝校园霸凌的教育讲座,做为学生们的“开学第一课”。
辽宁东哲律师事务所周天阳律阳通过案例用浅显易懂方式给同学们进行讲解,让同学们知晓了遇到“校园霸凌”如何化解和正确处理方法。并通过各种案例题目让学生们参与作答进行互动,调动孩子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学生们在作答环节都踊跃发言,现场热闹非凡。通过此次学习学生们都建立了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活动结束后,校长和老师们都表示非常感谢,并称此次宣讲活动既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又培养了他们的辨别是非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学法守法观念,效果显著。并表示希望这样的法律进校园活动能够经常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