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专项抽检
各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进一步掌握全县春节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状况,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根据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春雷行动2021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相关股室、所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重点食品安全,根据本辖区、本环节疫情防控情况和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全力完成本次食品抽检工作。
二、抽检任务
2021年春节专项抽检计划总计划65批次,必抽品种为淡水鱼(重点抽取加州鲈鱼和鱼源来自向家坝库区方向的淡水鱼)10批次、禽肉10批次,其余品种为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罐头等节令食品,抽样品种、批次分布量详见***。
三、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股制定抽检方案,发布信息以及汇总分析抽检结果等工作。各相关股室、所按各自职责配合承检机构共同完成辖区内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过程中程序的合法性;负责受理异议、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向被抽样单位和食品标识生产者送达等;同时组织对辖区内不合格食品开展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调查及整改等核查处置工作,并按时限要求在国抽平台上上报相关核查处置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一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要求,切实做到程序合规,环节相扣,实施有序。二是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四统一原则,抽检覆盖全县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重点是城乡集贸市场和超市。三是此次专项抽检任务全部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四是本次抽检任务应在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并上报数据。
(二)抽样要求
1.抽样区域在珙县辖区范围内,主要在经营环节购买,原则上同一被抽样单位抽样不超过3批次。其中,淡水鱼抽样重点为鱼源来自向家坝库区方向的淡水鱼、鲈鱼(重点为加州鲈鱼)。
2.抽样数量及注意事项按照《2020年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要求执行,抽取样品量、检验及复检备份所需样品量可根据检验和复检需要适量调整。
3.抽样时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2018〕48号)要求,抽样人员须告知被抽样单位对抽样过程有异议的,被抽样单位应当在抽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检工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告知书空白处填写已告知被抽样单位关于申请抽样过程异议相关事宜,并由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
(三)检验要求
相关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检验项目开展检验(详见***)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应严格遵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且不得分包抽检任务。如确因技术等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须报经其委托抽检单位批准同意。
(四)数据报送要求
相关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如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及时报告县市场监管局,并由市场监管局逐级上报。
***: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县级项目批次表
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