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惠民政策有序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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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城镇居民医疗大病保险主要用于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补偿,城镇居民1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在0.5万≤自付合规医疗费用≤3万的补助52%,3万<自付合规医疗费用≤6万的补助62%,6万<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以上的补助72%。
截止6月30日,珙县已有167名城镇居民享受到2013年度大病保险补偿,共计补助72.4万元,其中获得补偿1万元以上49人,2万元以上8人,最高补助个人达6.78万元。(牟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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